房屋稅是房屋所有人每年必須要支付的成本之一,不論你是預計要買房或首購族,都應該關心這筆為數不小的稅務費用,究竟是何時要繳納?應該如何計算?適用稅率又是多少?符合什麼條件可以減免?請看本文的詳細介紹。
房屋稅幾月要繳納?
房屋稅如何計算?
值得注意的是,房屋評定現值並非當初購入的房屋市價,而是地方政府依房屋構造、樓層與用途等條件訂定「房屋標準單價」,再根據此標準單價、面積、折舊率與地段率計算出「房屋評定現值」,通常每3年會重新評定一次,根據其耐用年數訂定折舊標準,且房屋面積、樓層、建材、構造、地段、屋齡都會影響現值。此外,房屋稅屬於地方稅,雖然中央政府依法定有稅率,但實際課徵稅率仍以各縣市政府訂定為準。
近幾年各地房價飆漲,許多房屋售價都是千萬起跳,預計要買房或剛購屋的民眾若想知道持有房屋每年須支付的稅務成本,例如1000萬房子房屋稅大概多少?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稅額試算,點選「房屋稅」即可進行房屋稅試算。
房屋稅的稅率是多少?
以台南市房屋稅為例,其稅率訂定如下:
房屋使用情形 | 法定稅率 | 台南市徵收率 (每戶) | ||
---|---|---|---|---|
最高 | 最低 | |||
住家用 | 自住用 | 1.2% | 1.2% | |
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 | ||||
其他住家用 | 1.5% | 3.6% | 1.5%~3.6% | |
非住家用 | 營業用 | 3% | 5% | 3% |
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 | ||||
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 | 1.5% | 2.5% | 2% |
(資料來源: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想符合房屋稅自用住宅優惠課稅標準,須符合以下規定:
- 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並無出租
- 該房屋僅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
-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房屋
若不符合以上3項條件,例如將房屋出租、無人居住的空屋,就只能適用其他住家用稅率(1.5%~3.6%),也就是我們常在新聞媒體上看到的囤房稅,持有自住房屋與其他非自住房屋者,就必須按持有戶數適用不同稅率。以台南市為例,持有不同戶數的非自住房屋,納稅人適用稅率就有所差異:
持有非自住住家戶數 | 適用房屋稅稅率 |
---|---|
1戶 | 1.5% |
2~3戶 | 1.8% |
4~5戶 | 2.4% |
6戶以上 | 3.6% |
至於公益出租人使用認定標準,是指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住宅法第16條及其相關規定核(認)定之公益出租人,於核(認)定之有效期間內,出租房屋供住家使用,才可適用最低稅率1.2%。
房屋稅課徵對象是誰?
根據房屋稅條例第4條規定,房屋稅課徵對象如下所列:
- 房屋所有人:向房屋所有人徵收。若房屋為出租狀態,應由承租人負責代繳,抵扣房租。
- 典權人:房屋設有典權者,向典權人徵收。
- 共有人:共有房屋向共有人徵收,由共有人推定一人繳納,其不為推定者,由現住人或使用人代繳。
- 受託人:房屋為信託財產者,於信託關係存續中,以受託人為房屋稅之納稅義務人。
另外,沒有辦理建物保存登記且所有人不明的房屋,其房屋稅向使用執照所載起造人徵收;無使用執照者,向建造執照所載起造人徵收;無建造執照者,則向現住人或管理人徵收之。
哪些情況可以減免房屋稅?
停止課徵房屋稅
焚燬、坍塌、拆除致不堪居住的房屋
免徵房屋稅
- 私立學校及學術研究機構自有房屋
- 慈善救濟事業自有房屋
- 宗祠、教堂、寺廟
- 無償供政府機關公用或軍用房屋
- 公益社團辦公用房屋
- 專供飼養禽畜、農業生產用房舍
- 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5成以上的房屋
- 司法保護事業所有之房屋
- 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的住家
- 農會專供糧政機關儲存公糧倉庫
- 公益信託受託人因信託關係取得之房屋
※貼心提醒:為避免房屋所有人藉編釘或增編房屋門牌號碼,將房屋分割為小坪數,形成租稅漏洞,財政部已進行房屋稅條例修法,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的房屋其免稅門檻將限縮自然人從無限制至3戶內、法人直接排除適用,預計最快於2024年5月繳稅適用。
減半徵收房屋稅
- 政府平價配售平民住宅
- 合法登記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
- 農會自用倉庫及檢驗場
- 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的房屋
常見問答
根據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因此一般棚架具頂蓋屬房屋稅課稅範圍。日前財政部針對太陽光電設施通則解釋,符合以支柱直接支撐太陽電板、未另以建材舖設頂蓋且未設門窗、牆壁等設備的太陽光電設施,自2022年7月起非屬房屋稅課稅範圍,不再課徵房屋稅。
如果要變更房屋使用情形,例如建造、增建、改建、移轉、承典,必須在變更完成之日起30日內,主動向稅捐機關提出申請:
- 每月15日(含)以前申請:稅率於當月生效。
- 每月16日以後申請:稅率於次月生效。
這類情況常發生於買賣房屋時,若賣方當初買房並非自住用,後來出售給規劃當自住用的買方,此時買方就要記得在房屋移轉日完成後30日內,去房屋所在地稅捐機關申請變更房屋使用目的,以免因適用稅率的不同而多繳房屋稅。
若房屋稅逾期繳納,每超過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超過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結語
不論你是否認同房屋稅繳納的合理性,從現行法規來看,繳納房屋稅仍是無法避免的事實,且近年來因房價上漲、通貨膨脹、央行升息等各項因素影響,各縣市房屋稅的稅基恐有不得不漲的壓力,未來有哪些縣市會調漲房屋稅稅基,我們將會持續觀察。